各市(州)团委、宣传部、教育局、人社局、学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一汽集团公司团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宣传部:
为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择业观和就业观,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团省委决定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学联在全省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现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通过大力宣传和表彰我省高校毕业生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积极转变就业观念,全面展示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创业风采和扎根基层、勤奋耕耘的奉献精神,努力实现人生价值和青春理想。
二、参选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政治进步,品德优秀,作风正派。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我省工作和发展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学历不限)。
3.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主创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青年事务及慈善公益活动。
参加过往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评选并获得过正式奖或提名奖的不得参加本届评选。
三、组织机构
1.此次评选活动由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学联共同主办。
2.成立由主办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第十一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成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负责评选工作具体事务。
3.由组委会成员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部分专家、学者及企业、风投机构负责人、青年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定最终人选。
四、评选步骤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按照宣传发动、人选推报、确定正式候选人、网络投票、评审委员会评选、获奖公示、表彰宣传七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
评选工作将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手段及团省委、省学联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吸引各方的广泛关注。通过组织发动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方式,让更多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创业者经由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等多种渠道参与评选。
2.人选推报
各市(州)、省直、省国资委、一汽集团公司、长白山开发保护区在对本地、本系统内大学毕业生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此次评选活动的总体要求,可以以团(工)委名义向组委会办公室推报1-2名候选人;各高校团委在全面掌握5年来本校优秀毕业生有关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参选资格规定,可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报1-2名候选人。2018年4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同时,本届评选将重点加大候选人推报工作的社会自荐力度,凡符合评选要求的创业青年均可于4月1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参评。
推报材料包括:(1)《第十一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2)近期彩色生活照一张;(3)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推报材料经所在市(州)团委学校部审核后寄至团省委学校部(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3.确定正式候选人
由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并提交组委会审议。组委会根据推报人选事迹情况推报20名正式候选人。
4.网络投票
将20名候选人名单及其人选事迹情况提交至“吉林青年之声”后台,于4月份进行网络投票环节。每个注册账号选择且只能选择5位参选候选人。其中网络投票在最终投票环节中占比30%。
5.评审委员会评选
在对正式候选人认真审议的基础上,综合网络投票和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结果,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十一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荣誉称号,其余获提名奖(待公示)。
6.获奖公示
通过新媒体手段将获奖人事迹向社会公示。如遇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与推报单位进行核实,将核实情况向组委会汇报,由组委会统一处理。
7.表彰宣传
对获奖人以主办单位名义进行表彰,并纳入“吉林好人”评选表彰系列,以一定形式在吉林好人发布厅进行宣传发布。并组成先进典型报告团,赴省内部分市(州)、学校、单位开展事迹报告活动。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第十一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作为帮助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搭建舞台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大学生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投身创业;要把握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把优秀的人选推荐上来,保证评审、报告会等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2.深入挖掘,确保质量。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就业信息反馈机制,发现推出一批毕业后自主创业,做出优异成绩的大学毕业生先进典型,使他们能够成为全省青年学生学习的榜样。在推选过程中既要开阔视野,扩大推选范围,又要严肃认真、优中选优。
3.择优推荐,务求实效。请各地、各单位及自荐人务必认真组织撰写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力争做到真实客观、生动感人。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要认真组织发动社会青年参与投票评选,努力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
联 系 人:朱琳
联系电话:0431—85876698
电子邮箱:xuexiaobu2014@126.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508室
附件:第十一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吉林省委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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