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团委、教育局、人社局、科协、学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
3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的要求,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开展 2018 年“创青春”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为方便各地各高校提前做好备赛事宜,在正式通知下发前,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科协、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由具体招投标情况确定
二、参赛内容和对象
1. 大赛下设 3 项主体赛事:即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 3 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 3 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大赛设立MBA、网络信息经济等专项竞赛,由共青团浙江省委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具体组织,组织执行机构另设,奖项单独设立。
其中,MBA 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 MBA 专业的各高校参加。(2)参赛对象:就读于 MBA 专业的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只能组成 1 支团队参赛。(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8 年 3 月启动,7 月进行决赛。
网络信息经济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网络信息经济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运营的项目)参赛。(4)参赛名额: 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 3 项。(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8 年 3 月启动,7 月进行决赛。
以上 2 项专项竞赛无组织省级预赛,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具 体 参 赛 内 容 及 参 赛 规 则 详 见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http://www.chuangqingchun.net)中的“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三、推进步骤
大赛的 3 项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比赛具体事宜参见大赛官方网站通知。
1. 启动阶段(4 月):主办单位下发通知,全省各高校要及时制定校内竞赛通知,对大赛进行广泛的宣传,张贴宣传海报, 积极的准备参赛作品。高校针对大赛下设的 3 项主体赛事举行校内预赛或评审,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复赛、决赛。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省级大赛的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11 件(如特殊优秀项目经评委会评审可以进入复赛),其中,参加第八届“创青春”吉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 件,不少于1 件;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 3 件,不少于 1 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 2 件,不少于 1 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 1 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申报作品应于 4 月 30 日前上报完毕。
2. 报备阶段(4 月-5 月):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具体标准详见大赛章程),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 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 1%至 5% 的加分。
3. 省级预赛、复赛、决赛、表彰阶段(5 月):主办单位组建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 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进入决赛。以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举行省级决赛,评出若干金、银、铜奖及其它单项奖作品,并对获奖作品及优秀指导教师进行总结表彰。
4. 推报阶段(6 月):向全国竞赛组委会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竞赛。全国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复赛、决赛及相应评审环节,对 3 项主体赛事参赛作品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
四、评选方法
1.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涉及商业秘密除外)。
2.评选办法:大赛将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投资家等担任评委。决赛采取评委评审、选手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3.奖项设置: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报送的 3 项主体赛事的参赛项目进行复审,分别评出优秀项目晋级决赛。3 项主体赛事的项目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大赛以 3 项赛事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设“创青春杯”、“优胜杯”,授予支持、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竞赛的专业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挑战杯”吉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多年来形成的有效 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2. 建章立制,把握导向。组委会制定了《“创青春”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及 3 项主体赛事的具体规则,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 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奖励支持上,要注重与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衔接和延伸。鼓励各地、各高校依托大赛平 台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 策体系,注重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大赛提供资金、 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3. 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大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类赛事又各有侧重。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 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 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4.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 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六、联系方式
1.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杨力尧 迟庆
电话:0431-85876625
2.“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联 系 人:李宇杰 段向南
联系电话:010-52878507 62672690(传真) 电子信箱:kefu@chuangqingchun.net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世纪科贸大厦 B 座 1605
邮编:1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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