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保证。各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和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加强安全制度教育,重视安全技术工作。
2.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有权提出询问;对不听劝告或有碍安全的人,有权停止其操作。各级领导要支持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工作。
3.各实验实训室根据自己工作的特点,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防盗制度,要落实到人,明确职责。
4.为确保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安全与身心健康,实验实训室根据自己情况,对易燃物,烟、毒、粉尘、有毒气体等各种场合及其有关设备,制定出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并由安全技术员负责监督执行。
5.对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时,实验实训室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学院报告。学院应及时上报学校,对事故要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处理结果亦要逐级上报,对隐瞒不报及缩小或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严肃处理。
6.实验实训室使用的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掌握,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方可领用。
7.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要准备齐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要贴在墙上,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8.健全安全防火检查制度,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重点防火单位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要限期排除,出现事故要层层追究责任。
9.如若发现安全事故及火灾等,要及时呼救,灭火,并保护好现场。
10.安全防火各部门要备齐消防器材,并要妥善保管,精通使用,任何人不得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