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求个正规的网投平台委员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求个正规的网投平台委员会关于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校党委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7项)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监督,保证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认真落实依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构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落实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等工作制度,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做出具体安排。每年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向校党委常委会议述职述责。及时向校党委和校纪委请示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校党委具体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虚作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诫勉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校党委和纪委报告。
4.严肃党的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定办事,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5.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负责任地向党委推荐干部,严格按照新时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客观、公正、准确的提出推荐意见,为党委选用干部提供科学、可行、有价值的参考依据,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以坚决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6.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正风肃纪,组织开展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7.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二、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8项)
8.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9.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职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10.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部署、重要问题的研究分析、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对发现的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11.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师生的评价反映,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和所属干部的教育监管,发现其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校党委和校纪委报告。
1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讲党课,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校党委具体规定,带头接受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4.每年带头如实向校党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及时向校纪委报告婚丧喜庆等有关事项。
15.每年按规定向校党委报告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
三、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6项)
16.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学习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17.协助主要领导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规章制度执行等,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8.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9.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校党委具体规定,带头接受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0.每年如实向校党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及时向校纪委报告婚丧喜庆等有关事项。
21.每年年底前向校党委和校纪委书面报告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